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含所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所辖属各分支机构)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