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闽源船务有限公司与叶珠荣、刘孟建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芜湖闽源船务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叶珠荣、刘孟建。芜湖闽源船务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叶珠荣、刘孟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叶珠荣、刘孟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芜湖闽源船务有限公司
叶珠荣、刘孟建
2019年3月8日
标的权利明细 转让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 转让方:芜湖闽源船务有限公司(单位:元)
序
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币种原贷款本金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余额 担保合同
编号
担保人
名称
抵/质押物名称贷款本金余额应收利息余额本息合计余额代垫诉讼费1南京恒顺达船务有限公司JK011409000029借款合同人民币60,000,000.002,270,000.00354,971.002,624,971.000无无芜湖市晨光船务有限公司名下“新晨畅”船舶抵押累计60,000,000.002,270,000.00354,971.002,624,9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