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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大股东转让了控股权,不但没收到钱还要打官司,这家公司亏大了!

信息来源:zhuanrang.biz   时间: 2019-10-22  浏览次数:5

股市赢家法则是:不买落后股,不买平庸股,全心全力锁定领导股。

—— 彼得·林奇

今日,中超控股(002471)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中超集团、杨飞回赎深圳鑫腾华持有的20%公司股权的相关进展作出披露。

中超控股回复表示,目前回赎的可行性很小。而深圳鑫腾华持有公司20%的股份目前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的状态。根据公司违规担保的涉诉案件分析,深圳鑫腾华也是保证人,涉诉担保金额为12.4亿元,负债金额巨大,股权质押融资5.38亿元,暂无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的能力。

而中超集团于2019年7月26日向深圳鑫腾华发出了询问函(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回赎条件,并明确解决方案、回赎时间。如果无法满足回赎条件,要求其向中超集团明确赔偿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赔偿方案。但至今未收到深圳鑫腾华的回复。

对于回赎资金方面,中超控股表示,

截止目前,中超集团向公司财务资助1.55亿元,按照公司拟调整的战略,将以处置部分资产的资金归还中超集团。同时,中超集团拟处置部分资产,其资金用于回赎上述股份。不足部分中超集团拟通过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截至目前,这场股权之争已经持续了近一年了。

故事还得从2017年说起。

2017年10月10日,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超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超控股3.6772亿股股份(占中超控股总股本29%)以5.19元/每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鑫腾华,转让价款合计为19.08亿元。

转让完成后,深圳鑫腾华将持有中超控股占中超控股总股本的29%,成为中超控股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

事情的开始还是挺美好的。

2017年12月11日,中超集团持有的20%股权,2.536亿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给了深圳鑫腾华。此时,中超控股控股股东已由中超集团变更为深圳鑫腾华,实际控制人也已由杨飞变更为黄锦光和黄彬。

然而,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深圳鑫腾华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的尾款,深圳鑫腾华已构成了实质性违约。中超集团随即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赌式卖壳”的合作终止。

2018年10月17日,第二大股东中超集团的召集召开中超控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宣布罢免黄锦光、黄润明董事职务,并改选了部分董事会成员、选举了新董事长。

深圳鑫腾华随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错误,投票计票错误,该次决议应当被撤销,该案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9年7月25日晚间,中超控股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显示:

中超控股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的《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属于可撤销的瑕疵决议,且深圳鑫腾华于2018年10月16日已被裁定禁止行使股东权利,其中亦应包括股东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权利,故本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至此,中超控股赢得了胜利。但是,相关股权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中超控股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电缆材料、电缆接头、电磁线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日化原材料的销售。

近几年,中超控股的业绩还算过得去,营业收入逐年上升,但净利润却一直不太高,而且近两年有下滑趋势,而其每股收益却只有几分钱。

8月7日,中超控股发布的一项关联交易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中超控股宣布将持有的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郁伟民、郁晓春,而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但令人奇怪的是,此项股权交易的作价却比当年购入时的价格打了6折,让人不禁怀疑是否为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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