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江苏郭氏副食品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江苏郭氏副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江苏郭氏副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苏郭氏副食品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项目名称本金债权合计保证人抵押人抵押物1常州市纽威自动化包装机械厂16002221.31江苏富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常州达立电池有限公司、熊敏、杨洁纽威机械厂新北区汉江路128-1号土地使用权、新北区汉江路128号不动产熊敏、杨洁常州市华亭苑3幢甲单元1001室不动产、常州市青山湾花园5幢1003室不动产
注:公告清单所列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特此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郭氏副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