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19年8月26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主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协议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号1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J2102011031701的《贵阳银行借款合同》《关于修改借款合同有关事项的补充协议》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D2102011031701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D2102011031702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D2102012073001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D2102014102202攀枝花市翰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Z2102011031701陈翰、黄光翠Z2102011031702陈翰、黄光翠Z2102011031703陈翰、黄光翠B2102011031701陈翰Z2102014102201黄光翠Z21020141022022四川新力诚实业有限公司J2102017090502的《贵阳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余建平、李玉芳B2102017090503余建国、胡建琼B2102017090504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水县葆源科技有限公司、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B2102017090505宝兴县新力诚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会东建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县沪宝汉白玉有限公司B21020170905063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J2102016092001的《贵阳银流动资金借款合同》J2102015062601的《贵阳银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四川成化水务有限公司B2102016092001四川华成化工有限公司B2102016092002钟林B2102016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