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30日丨江苏新能(603693,股吧)(603693.SH)公布,2019年3月6日,公司与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舜大能源”)签署了《关于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
2019年7月4日,江苏新能与舜大能源签订《补充协议》,将《意向协议》履行期限延长40天,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3日止。
2019年8月14日,江苏新能与舜大能源签订《补充协议二》,将《意向协议》履行期限再次延长共45天,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28日止。
上述协议签署以来,协议双方积极推进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补充协议二》约定延长的履行期限于2019年9月28日到期,但有效期内,双方未能就最终收购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且未签署再次续期的协议。因此,根据协议相关条款,该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