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20日丨蓝盾股份(300297,股吧)(300297.SZ)公布,2019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2号)(“无异议函”),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转让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取得上述无异议函后,公司积极有序推动此次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融资成本等因素后,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未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自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实施此次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到期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